一、培训对象
化学检验工是以抽样检查的方式,使用化学分析和理化仪器等设备,对试剂溶剂、日用化工品、化学肥料、化学农药、涂料染料颜料、煤炭焦化、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、半成品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、检测、化验、监测和分析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,符合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相应级别申报条件时均可报名参加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化学检验知识;2、检验准备及检测和测定方法;3、分析数据的数理统计;4、常见分析仪器的安装与调试;5、化学检验中常见项目分析;6、实验室论证与认可;7、常见分析仪器设备故障排除等。
三、资格鉴定
初、中、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两个部分;,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、综合评审三部分。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考试合格者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**部颁发相应等级书(证书长期有效,*年审,该证书是化学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)。
四、报名办法
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*证复印件、2寸蓝底照片四张(一张需要扫描版)、工作年限件一份,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10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。
五、报考条件
——初级(具备下列条件者)
(1) 非特殊工种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,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
——中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
(2)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,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
(3)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
(4)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
——高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 高中以下*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 专科以上*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3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——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 高中以下*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——高级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 高中以下*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;
(2)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3)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